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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使用规则

为了院内师生充分利用和开发经济数据资源,避免数据收集和处理方面的重复劳动,提供更好的研究和学习环境,提高学术研究效率,经贸学院特此成立经济数据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大家提供数据共享平台和相关服务。
    对本中心数据的访问必须遵循以下规则:
    1)数据的使用仅限于学术研究、教育、政府报告以及其它非盈利性用途,基于数据所产生的成果也只能在以上领域使用和传播,任何超出以上规定范围的使用必须获取本中心特别许可。
    2)数据使用者需保证数据仅供本人使用,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发表所获之原始数据。对于其他有需要使用数据者,应告知其向数据提供方直接申请使用。
    3)所有基于本中心数据所进行的研究、论文和出版物,都必须清楚说明数据来源。
    4)数据使用者不得恶意窜改数据、不得故意对数据进行错误的使用和分析而提出误导性的结论,亦不得冒用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数据研究中心之名义发布数据分析结果。
    5)数据使用者对于在数据分析过程所发现的疑似数据错误或对社会秩序构成严重影响或威胁的情况,有义务向中心人员报告。
    6)部分数据因涉及私有版权问题,只能查看到部分内容,如有进一步需要,请联系数据提供者。
    7)如若使用本中心数据产生了研究成果并出版,请向本中心提供该研究成果,并向本中心提供基于中心数据产生的其他数据资源的链接,便于相互交流。
    8)数据使用者在开始使用本中心数据时,即表示同意以上规则。当本中心发现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时,有权利对数据使用者发出警告并取消数据使用者的使用权限。数据使用者须为自己的不当使用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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